由于商标申请审查没有法定结案时间,目前审查周期一般较长,每个申请均在2年以上,造成有些委托人经常来电来函查询和催促,凡委托我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均有专门流程人员进行跟踪监控,如有涉及权利处分的官方文件,定会及时转达,请申请人勿需担心。
另外,由于结案时间较长,某些委托人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而未及时通知我公司,造成委托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无法及时送达,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该通知15日内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现将近期没有及时领取商标驳回通知的委托人和商标告知如下,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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