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今日深远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无效宣告 PCT申请 商标注册 商标国外注册 申请流程 书式下载 联系我们
 
  ·领取商标证通知
·商标异议送达通知
·商标驳回通知书送达通知
·领取专利证书通知
·专利审查意见送达通知
·专利补正书送达通知
·专利授权后办理登记手续
·专利年费缴纳催缴通知
·催交代理费通知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无效宣告
PCT申请
商标注册
商标国外注册
申请流程
书式下载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
                    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
                   1107-1108室
电     话:86-755-82897199
客服专线:0755-82897199
传     真:86-755-83981901
邮政编码:518033
E-mail :vip0755@vip0755.com
网     址:www.vip0755.com
                    www.vip0755.com.cn
网络实名:深远知识产权
 
 
商标国外注册  
 
一、商标国外注册途径
二、怎样办理商标国外注册
  1、办理外国(单一国家)商标注册
  2、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3、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
  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三、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应注意哪些问题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意事项
  2、通过马德里体系在美国注册商标应注意事项
四、申请国外商标注册其他要求
五、办理其他国外商标事务
 
一、商标国外注册途径
        申请人申请商标国外注册主要有两种途径:
        1、单一国家注册: 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2、马德里国际注册: 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置顶
二、怎样办理商标国外注册
1、办理外国(单一国家)商标注册
        (1)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和要求
        (2)应附有关证件
        (3)事先查询
        (4)外国(单一国家)商标注册费
        (5)发证时间
        (6)美国、日本申请商标注册的几点说明

(1)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和要求
        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提供的每一类商品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须填写《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委托事项需逐项说明。所提供的在申请国(地区)及在本国的首次使用时间应力求准确。
        2)提交印制的商标图标图样25张(不超过8×8cm,不小于3×3cm)。在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波多黎哥等国申请商标注册,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实用标签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标部分。
        3)申请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应采用国际通用术语具体列明并附准确英译文。
        4)申请商标事宜中需提交签署文件的,委托人应按要求签署,即由委托人本人或由委托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字,并加注签字人职务及姓名的汉语拼音。寄往日本的委托,要求用楷书繁体字签署,如用草书简化字,则须加注相应的楷字繁体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2)应附有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A4纸复印2份)。
        2)如果已取得国内注册,附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3)如果到使用在先的国家申请注册,须提交在申请国的使用证据,如美国、加拿大、英国。

(3)事先查询
        1)办理外国(单一国家)商标查询,一般25-30天能得到查询结果。
        2)查询费用
        ①一般国家300-400美元/件。
        ②个别国家400-500美元/件,如日本、英国。
        ③查询手续费(传送费)300元(人民币)/件。
        ④查询代理费500元(人民币)/件。

(4)外国(单一国家)商标注册费
        1)一般国家:1000-1500美元/件,如东南亚各国。
        2)较发达国家或地区:2000-2500美元/件,如香港、台湾、澳大利亚、韩国、菲律宾、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3)发达国家:2500-3000美元/件,如日本、英国、巴西、美国。
        4)个别国家:3500-4000美元/件,如阿联酋、沙特阿拉伯。
        5)欧共体:5000美元/件。
        6)如果不通过国际局直接到马德里协议成员国1000-1500美元/元。
        7)翻译费:300元(人民币)/件。
        8)手续费:500元(人民币)/件。
        9)代理费:2000元(人民币)/件。

(5)发证时间
        ■半年:如蒙古、非洲。
        ■1—1.5年,如韩国、俄罗斯。
        ■1.5—2年,如日本、香港、英国、德国、美国、东南亚各国。
        ■2—2.5年,如中东各国。
        ■4—5年,如马来西亚。
        ■其余为一年。

(6)美国、日本申请商标注册的几点说明
        1)美国:(使用在先原则)
        ①基于实际使用申请。
        ②基于打算使用申请(先申请半年后或一年后再使用)。
        ③已取得国内注册,申请时可将注册证复印件附上。
        ④在美国使用过的,注册的可能性就大(即使他人申请在先,申请人可以基于使用在先将其撤销)。
        ⑤如果基于打算使用,申请商标注册,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递交使用宣誓书及使用数据。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为六个月。申请人可以在审查通过后连续申请延期,但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此份申请作废。
        2)日本:
        ①发证之前可以变更名义、地址、商品范围、修改商标,但保护的主体不得改变。
        ②给申请人的权利较多。如:驳回答辩权、裁定不服上诉权、决定不服可上诉到经济法院。

2、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申请人资格
        (2)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3)应附有关证件
        (4)相关费用

(1)申请人资格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首先要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B、在中国有住所。
        C、拥有中国国籍。

(2)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①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册该译名)。
        ②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通信地址、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③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
        ④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2)注意事项:
        ①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或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②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
        ③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④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称一致。
        ⑤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尺寸不大于8×8cm不小于2×2cm。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⑥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⑦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
        ⑧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⑨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3)应附有关证件
        1)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
        2)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
        3)应附代理人委托书。
        4)商标图样2份,不大于8×8cm,不小于2×2cm。
        5)在中国无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无住所的中国侨民,应附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明一份。

(4)相关费用
        1)仅属协定缔约方的国际申请(瑞士法郎):
              653(903)+73×国家数+73×超过3个类别数
        2)纯属议定书缔约方的国际申请(瑞士法郎):
              653(903)+需交单独规费的缔约方的单独规费(数额由每一相关的缔约方确定)
        3)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际申请(瑞士法郎):
              653(903)+73×国家数+73×超过3个类别数。
              或:653(903)+需交单独规费的缔约方的单独规费(数额由每一相关的缔约方确定)
        4)后期指定的国际申请(瑞士法郎):
              300+73×国家数。
              或:300+需交单独规费的缔约方的单独规费(数额由每一相关的缔约方确定)
        5)商品和服务分类不规范(瑞士法郎):
        ①商品或服务未分类:
            77+4(超过20个词每词另加收的)
        ②申请的分类中有一个或多个词不正确:
             20+4(每个错误的词加收的)

3、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
        欧洲联盟理事会于1993年12月20日颁布了《共同体商标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欧共体商标注册。
        欧共体商标注册的好处是,手续简单,申请人只要申请欧共体商标注册,只需准备一份申请文件即可。节省费用,申请一件欧共体商标注册,其费用大约为4000-4500美元,如果要在欧共体15个国家逐一申请注册,其费用大约为15000美元。
        另一个好处是,如果注册了欧共体商标,在欧共体的一个成员国的商标使用便可以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在其他欧共体国家的不使用而被撤消。

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是由非洲中部国家组织成立的,该组织的宗旨是无论是成员国的国民还是非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向该组织的任何一个国家申请商标注册,该商标申请就被视为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的申请,就属于在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商标。
        这就是说,各个成员国自己没有独立的商标注册机构,在这个组织内只有一个商标注册审查批准机构,只要一个商标注册申请被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批准注册,就视为在所有成员国取得注册。
        同样,在一个成员国内的使用则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
        另外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申请商标注册,费用低,手续简单。一个类别一件商标申请注册的费用大约为2000美元,这比逐一进行国家注册的费用要少得多。

置顶

三、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应注意哪些问题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意事项
  2、通过马德里体系在美国注册商标应注意事项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意事项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签订于1891年,至今已经有48个国家加入了该协定,中国于1989年10月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该协定的宗旨是,凡加人马德里协定成为其缔约国,其国民便可以通过本国商标主管当局向国际局申请商标注册。采用这种途径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好处是:手续简单,申请人不论想要在多少个国家申请注册(仅限于马德里协定缔约国范围内)只需递交一份注册申请书。节约费用,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费用计算方式是:
        以一个商标三个类为例,基础费653瑞士法郎(十年注册有效期)+每指定一个领土延伸保护国73瑞士法郎十中国国家商标局费用280元人民币+代理费200元人民币/每个国家。
        从这个计算公式可以看出,申请人指定的领土延伸国家越多,其费用则相对越少,因为基础费和本国主管当局的费用是不变的,多指定一个国家就等于多一个73瑞士法郎和多一个200元人民币的代理费。但是,该协定对申请人而言也有不利之处,首先申请商标注册的工作语言是法语,这对中国申请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中国申请人直接将申请递交到国家商标局,因为如果是申请人直接递交的,将来国际局的通知包括驳回、异议、争议、撤消等法律行为就直接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如果看不懂,也没有及时委托专业代理人,则非常容易造成过期失效,导致了权利的丧失。另外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必须基于申请人的本国注册,至少是其本国的申请已经被刊登在初步审定的公告上。还有,如果申请人本国的注册在取得国际注册后的5年内由于各种原因被撤消或注销,基于该注册取得的国际注册也随之无效即”中心打击原则”。当然,如果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期限超过了5年,这些注册将变成独立的注册,就不受到基础注册的影响。
        由于马德里协定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了一些经济大国不愿意加入该协定,为了吸引这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加人该协定,于1989年特别联盟大会批准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中国于1995年成为议定书成员国。这样中国既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又是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成员国。
        与协定比较,议定书的基本准则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申请基础,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必须基于申请人的本国注册,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国际注册既可以基于申请人的本国注册,也可以基于其本国申请。其次是费用,议定书的国际注册的费用由各个议定书成员国自己决定,而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费用是统一规定的。再则是批准注册的期限,马德里协定规定,领土延伸至各成员国的注册申请,其商标主管当局必须在12个月作出是否给予保护的决定,并在该期限内通知国际局,而议定书则将12个月的期限改为18个月。
        最后要提醒中国企业,以商标注册或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或议定书缔约方。但是,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2、通过马德里体系在美国注册商标应注意事项
        2003年11月2日,马德里议定书正式在美国生效,这意味着美国也承认了马德里注册的便利性——通过一次申请、一种语言、一种货币,就可以进行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
        1)提出延伸保护申请和申请日的确定
        2)意图使用声明
        3)对延伸保护请求的审查
        4)驳回通知
        5)延伸保护证书
        6)国际注册转化为国内注册

1)提出延伸保护申请和申请日的确定
        一项国际申请,如果要求在美国得到延伸保护,就必须提出请求,该请求可以在国际申请中提出,也可以在国际局注册申请商标后的后续指定中提出。国际局会将延伸保护申请通过电子文档形式转给美国专利商标局。
        如果是在国际申请中提出的延伸保护请求,申请日就为国际注册日;如果是在后续指定中提出的延伸保护请求,申请日就为国际局记录的后续指定日。

2)意图使用声明

        申请延伸保护的请求必须要包括—份声明,表明有真实的意图在美国使用申请商标。作出该声明的人必须要确信申请人有权在商业上使用申请商标,并且根据其所知,没有其他个人、公司、团体有权在商业上使用与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以免引起混淆和误认。
        有资格签署声明的人包括对申请人有法律约束力的人,对申请人有确切了解或者能够代表申请人的代理人和经申请人授权的美国专利商标局确定的执业律师。
        意图使用声明是在国际局注册所需文件的必备部分,审查员不会审查在国际注册申请中是否有意图使用声明,也不会核发这方面的审查意见。

3)对延伸保护请求的审查
        对于请求延伸保护的国际注册的审查标准和在美国主注册簿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准相同。根据规定,要求延伸保护的商标是不可以在副注册簿登记注册的,因此,申请商标必须是在主注册簿可以注册的,否则延伸保护请求将被驳回。
        美国专利商标局会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过国际局转达给申请人,第二次及以后的审查意见都将按照申请书的通讯地址直接寄给申请人。所以,正确填写申请书的地址尤为重要。美国专利商标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变更通讯地址,但不能变更国际申请的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变更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的申请必须向国际局提出。

4)驳回通知

        美国专利商标局必须在接到国际局的延伸保护申请的18个月内作出是否保护的决定,如果驳回,理由应基于以下3点:
        ①审查未通过;
        ②被提出异议;
        ③18个月后被异议的可能性,如果USPTO向国际局发出这样的决定,则必须在异议期开始后的7个月内或者异议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作出驳回裁定。
        美国专利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会通过国际局转交给要求延伸保护的申请人,而申请人的回复意见则直接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不必再通过国际局。

5)延伸保护证书

        如果要求延伸保护的商标在公告后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均不成立。美国专利商标局就会核发延伸保护证书并在官方公告上公布。

6)国际注册转化为国内注册

        如果国际局根据商标基础注册国的要求全部或者部分撤销了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以将被撤销延伸保护的商标的部分或者全部指定商品或服务转化为美国的国内注册。但是转化申请必须在国际注册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并且只有在基础申请或者注册被撤销的情况下,国际注册才能转化为国内注册,如果是因为没有续展、所有人自己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被撤销,则该国际注册不能转为国内注册。
        国际注册人必须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转化申请,转化申请会按照美国国内法律程序进行审查,而所有转化程序并不涉及到国际局。
        在美国加入马德里体系之前,中国的申请人如果要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一般都是通过美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办理,费用高昂,因此很多国内申请人不愿在美国过多地注册商标,更别提实施商标战略了。现在申请人可以充分利用马德里体系的便利性在美国注册商标,更加有效地实施商标战略。当然,在注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远不止本文所述的几点,但只要把握了特性问题,其他问题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

置顶

四、申请国外商标注册其他要求
        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一类商品/服务上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个国家/地区的申请需提交《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我公司有专用委托书)。委托事项需逐项填写,申请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服务应采用国际通用术语具体列举并附准确英译文(英译文亦可由代理人代译),所提供的在申请国(地区)及在本国的首次使用时间应力求准确。
        2、每份申请需提交印刷的商标图样25张(不超过8CM×8CM,不小于3CM×3CM)。在美国等国基于使用基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无法提供实用标签的,可以用商品的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照片中商标部分应清晰。
        3、提供申请注册商标的国内注册证副本或注册商标所有人出具的许可他人注册的授权书。尚未在国内注册的,应另附有关申请商标所有权及其它情况的说明。
        4、提供申请人营业热照复印件一份。
        5、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须提交签署文件的,委托人应按要求签署并及时提交。为提高办案效率,申请商标事宜所需的文件如需翻译、公证或认证时,一般由代理人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支付。需要由申请人在当地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办理并及时提交。

置顶
五、办理其他国外商标事务
        商标续展、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异议、争议、侵权诉讼以及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等注意事项和要求:
        1、办理商标续展时,注册人须于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半年提出书面委托并提供续展商标的注册情况(注册号,商标及类别)。商标原注册证、续展证明以及注册人名/地址变更的官方备案证明的复印件。
        2、办理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事宜时,委托人须来函正式委托并提供由当地工商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证明。每份商标注册的变更申请需一份变更证明正本。
置顶
友情连接  
         
 
 
 
 
 
 
 
 
 
  版权所有(C)2006 深圳深远专利商标事务所  粤ICP备06042041号
Copyright(C)2006 SHENZHEN VOYAG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1107-1108室 客服:0755-82897199 邮箱:vip0755@vip0755.com